校企合作与就业工作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,负责学校校企合作、就业数据管理、毕业生招聘活动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负责学校校企合作工作。制定校企合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对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,组织并发布产教融合典型案例,统筹、协调国家及省市级产教融合项目的申报工作。
二、负责就业数据管理工作。制定就业方案,审核就业信息,统计就业数据,发放求职创业补贴,对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,组织并发布就业典型案例,统筹实施就业统计核查等工作。
三、负责毕业生招聘工作。开拓就业市场、建立企业用人信息动态管理体系,开展各类规模招聘会,做好就业帮扶,维护并管理就业信息平台。